为了保证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生源工作,完善、规范和加强对我院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相关规定与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原则
以《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青海师范大学及研究生部相关文件为指导,在保证生源质量前提下,积极、主动接收推免生。接收的校外推免生占用推荐学校的推荐指标,占用我校接收学院的招生指标。
二、接收条件
1.据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大学期间成绩优良,基础扎实,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符合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生条件且获得当年推荐免试生资格。
3.外语(英语)能力测试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
4.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三、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本人申请表。
3.历年在校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原件(电子版)及复印件。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的材料(附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及复印件)。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原件(电子版)及复印件或官方出具的CET成绩证明。
四、申请专业范围
查询本年度的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并以本年度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目录的招生范围和数量为准。
五、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在规定时间联系我院研究生管理的相关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材料寄(交)至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过期不再受理。
2.经报考硕士点和学校研究生部审核后,由硕士点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我校复试。
3.经相关学院复试合格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我校接收推免生名单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获得待录取资格。
4.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六、资料审核
按照2027年《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推免生资料审核要求,由该资料审核小组依照实施细则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评分,并就考生是否进入复试考核阶段出具明确意见。
小组成员:才让卓玛、陈菁瑶、吴紫歌
七、其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②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2.所有资料概不退还。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本办法未完善处或与上级单位政策有冲突处,以上级单位文件要求为准。
5.联系方式:新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吴老师15597398066
青海师范大学新闻学院
2026年9月15日